在一再堅持政府沒有第二政改方案、在一再堅持政府沒有後備政改方案後,特首曾蔭權先生昨天突然公開表示政府正研究如何修改及完善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並將於一星期後向公眾交代修改的詳情。不過,曾特首同時強調,在策略發展委員會未有實質討論、未有共識之前,他不可能提出一個普選路線圖及時間表。
特首及特區政府願意修改不受歡迎、問題多多的政改方案當然是件值得歡迎的事,但單單修改政改方案而不肯提出普選時間表及路線圖、而不為市民向中央政府爭取一個明確的普選日程是完全不足夠的、是絕不能滿足市民的民主訴求的。
早在十月中政府提出政改方案時已有不少學者、政黨及社會人士指出方案蘊涵種種弊端。首先,政府的方案居然把百多名委任區議員跟其他民選區議員一併納入選舉委員會已是非常不合理。要知道委任區議員本身並無民意基礎、本身並無市民授權,只是因為得到特首或部份負責委任的主要官員青睞才得以加入區議會、才得以參與地區事務的管理;現在政府的方案竟然進一步提升這些人的特權,令他們在毋須競選、毫不費力的情況下得到選舉特首的權力、得到選舉多個立法會議席的權力。像這樣的優待、這樣的優惠,怎說得過去呢?
此外,推動政改的目標是要增加政制的民意基礎及認受性、是要讓小圈子選舉增加民選成份。委任區議員本身代表的是官意、是特首的喜好而不是民意民心,把這樣的人也納入選委會內,加重這些人在政制的角色怎麼有助提升政制的代表性及民意基礎呢?更何況委任區議員既由特首委任,政改方案又讓他們有權選舉特首,這等同讓現任特首及政府手執百多張選委會的選票、這等同讓現任特首及特區政府擁有特殊的優勢,對其他參選人來說,這樣的安排是絕不公平的;而對整個選舉制度來說,這樣的安排也是極不理想的。
除了引入大批委任區議員進入選委會要不得外,政府的方案也沒有改善部份功能組別的選舉方式,包括取消公司票或團體票,令部份功能組別依然容易被少數人、少數公司壟斷,無法真正反映界別意見,這也是方案的重要缺失。
不過,最讓市民不滿、最讓市民難以接受的是整個政改方案缺乏明確的方向、缺乏邁向全面普選的進程表。誰都知道,大部份市民早已清楚表明希望盡快落實雙普選、早已表明希望看到香港的政制朝全面普選的方向邁進;偏偏政府提出的方案只是為○七、○八年的選舉安排作一些輕微的調整,根本沒有讓市民看到小圈子選舉何時會有實質改變、根本沒有讓市民看到功能組別何時減少以至最終取消的迹象。換言之,整套政改方案只是在繞圈,並沒有任何突破或進展,更沒有朝最終普選的目標邁進。政府拿這樣的方案要市民接受、要市民認同不是注定徒勞無功嗎?
要政改方案得到市民支持、要政改方案得到立法會支持,最重要的還是讓政改有一個明確的方向、讓政改有一個清晰的進程表。曾特首願意拿出勇氣及魄力,令政改方案不再是「遊花園」方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