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一度拒絕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的屋宇署前署長梁展文,繼上次聆訊時被律政司代表踢爆他曲解有關地契條文的法律意見後,昨再被議員批評他當年身為建築事務監督時,沒有按照自己有份制訂的使用酌情權時九項考慮指引,而多批樓面面積給嘉亨灣發展商。多名議員質疑梁展文與指引背道而馳,做法極不尋常。帳委會今早會繼續聆訊。 記者:馮永堅 蔡元貴
帳委會昨繼續就嘉亨灣事件進行第三次聆訊。獨立議員鄭經翰表示,建築事務監督就運用酌情權時,要考慮屋宇署所發出的一套嚴格指引,當中包括要考慮公眾利益及政府政策、尊重其他政府部門意見、考慮同區鄰近發展,以及公平性等因素,鄭經翰批評梁展文「一個指引都冇考慮過」。
辯稱只屬一般指引
鄭經翰說,梁展文行使酌情權時除沒考慮上述指引,更與指引背道而馳,「持反對意見嘅政府部門又冇得開會,即係唔尊重其他政府部門意見;冇同發展商講明建築事務監督可以用酌情權,即係對發展商唔公平。」民建聯的劉江華亦指,建築事務監督使用酌情權時要考慮有關指引,但梁卻以不相干為由沒有考慮,做法極為不妥當。
梁展文昨手持一叠長十三頁的「標準答案」發言文稿,說上述指引「係自己年代(任屋宇署署長)時發出」,更辯稱此只屬一般性指引;鑑於每個審批個案的情況不同,故是否運用酌情權也有不同,他亦沒正面回應行使酌情權時是否有考慮有關指引。
但經多名議員窮追猛打下,梁最後都承認沒有考慮該九項指引,「當時腦內諗緊並唔係運用酌情權嘅指引。」
質疑忽視公眾利益
此外,在嘉亨灣地皮競投過程中,恆基以二十四點三億元奪得,擊敗新鴻基地產、長實、新世界發展及信和置業等八個財團。有發展商投地前曾去信查詢地政總署,公共交通總站會否計入樓面面積,地政總署根據屋宇署提供資料,曾明確答覆表示政府房舍需要計入建築樓面面積,但梁展文其後卻批准恆基的豁免申請。
議員質疑梁展文豁免公共交通總站的面積,令庫房收入減少,是忽視了公眾利益。梁展文反駁說,嘉亨灣地皮的賣地條款沒有列明樓面面積上限,也沒有指明獲豁免的樓面將來會另收補地價,這類地契屬於「開放式」,結果會使投標者在投地時開出較高地價,所以他不同意審計署報告指,批准豁免的決定造成了地價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