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召客貨車司機「玩line」認識一名小六男生,涉藉詞邀約外出,誘返家玩遊戲機,強行與男童肛交,四年後再在車廂及寓所侵犯男童。被告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及兩項在男童不同意情況下肛交罪罪名不成立,判無罪釋放。
三十九歲被告林德權,被控於○○年四月至去年七月,兩度在寓所與男童肛交,並在停車場非禮男童。
強調並非同性戀者
控方案情指,被告○○年透過男童「玩line」的胞姊認識他,藉詞邀約遊車河,帶男童返荃灣寓所,強迫他肛交,事後付予一百元,不准將事告訴人,至去年六至七月,被告不斷打電話騷擾男童,男童應邀出外,在停車場遭被告非禮,當晚男童醉酒,被告再迫他肛交。
被告自辯時強調並非同性戀者,男童多次藉詞借貸,取走電話用又無交還,共欠他一萬元,他向男童追債,反遭責罵,聲言找人打他,被告才多次上門找男童,懷疑遭男童遷怒而誣告他。
案件編號:HCCC1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