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程師蔡炳榮因辱罵上訴庭法官,在缺席下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其後被頒令通緝,本周一才在港澳碼頭被捕,押返高院判刑,高院法官夏正民昨指案情嚴重,蔡又無真心道歉,為維護法治,最終判監六個月,判刑之重,為近年罕見。
六十二歲的蔡炳榮一直聲稱法庭無權審理本案,故不出席藐視法庭的聆訊,留在澳門,昨聞判後仍一臉笑容。
法官夏正民昨判案說,蔡辱罵副庭長羅傑志,企圖令副庭長避席,不審其案件,是處心積累損害執行司法,是嚴重藐視法庭,蔡雖表示後悔,但只是為免坐監而道歉,並非出自真心,蔡指若副庭長給予警告,便會收口,但法庭不以為然,指這是企圖減輕罪責。
對他尊重視為軟弱
法官認為,法庭不斷給蔡抗辯機會,但蔡將法庭對他的尊重,視為軟弱的表現,本案不僅涉及個別法官,而是涉及執行司法及法治。
蔡炳榮於○三年五月以董事身份,代表涉短樁案獲判無罪的歡利機械打樁工程公司,就控告房委會誹謗失敗一事,向上訴庭上訴,但蔡聲稱聽審的副庭長羅傑志,在審理「上潤清盤案」時欺詐,要求換官,更斥副庭長是「老千」達三十多次,其後律政司控告蔡藐視法庭,今年十月高院判蔡罪成。
蔡是法庭常客,入稟個案繁多,常自行抗辯,曾因大罵一位裁判官,被頒令通緝,最後要向裁判官道歉了事。
案件編號:HCA23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