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正式建議加重懲罰屢犯的「垃圾蟲」,除了現時的垃圾蟲可罰一千五百元定額罰款外,建議兩年內三次亂拋垃圾、隨地吐痰和容許犬隻隨街大便的市民,可被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及高於一千五百元的罰款,而三次非法張貼街招的罰款,更會加至五千元,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贊成判罰社會服務令,加強阻嚇力。 記者:麥志榮
據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當局去年建議針對屢犯潔淨罪行人士加重刑罰,當中包括對兩年內兩次違例的市民判處社會服務令,當時有意見認為過於嚴苛,當局檢討後,認為目前法例已有授權法院對某些潔淨罪行的違例者發出社會服務令,所以刑罰不算過高,但當局同意放寬兩次違反的建議。
非法貼街招罰款五千
新修訂罰則建議,在二十四個月內三次違反任何三項潔淨罪行的市民,即亂拋垃圾、隨地吐痰及容許犬隻糞便弄污街道,將由法庭酌情決定發出社會服務令及高於一千五百元的罰款。過去三年,三次重犯的人數共四十二人。
至於非法張貼街招海報,當局認為社會服務令不能起阻嚇作用,反而大幅提高罰款才可增加他們的經營成本,新罰則建議在二十四個月內第二次及第三次非法張貼街招海報的人士,分別定額罰款三千元及五千元,過去三年,兩次及三次重犯的人數為一百九十四人及九十一人。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認為,兩年內三次亂拋垃圾確應重罰,判罰社會服務令亦合理,因為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對這類人已沒有阻嚇力,必須要他們抽時間親身從事義務工作,但貼街招重罰,則不應罰無辜的僱員,而應罰公司。
發55000罰款通知書
另外,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昨在立法會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自二○○三年六月底開始實施垃圾蟲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截至今年八月底,七個政府執法部門共發出了約五萬五千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沒有繳交罰款的個案約佔百分之八,即約四千四百宗,欠繳罰款額共六百六十萬元。
周一嶽表示,主要執法的食物環境衞生署前線人員,在執行定額罰款制度時的主要困難是部份違例人士採取不合作態度,他們會聯絡警方到場協助,署方亦有向前線人員提供有關控制情緒及自衞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