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爆竊黨駕名車

豪宅爆竊黨駕名車

【本報訊】警方消息透露,被告姚進權涉嫌與兩同黨,駕駛名貴房車,四出爆竊豪宅,而被告被捕時,亦是在一輛平治房車上,車上更有爆竊工具,惟負責本案的警官表示,無證據顯示被告等三人,涉及其他豪宅爆竊案。
據了解,警方懷疑告東尼遇劫案,涉及一個專向豪宅埋手的爆竊黨,爆竊黨由被告等三人組成,他們駕駛名貴房車,在入夜後駛至豪宅區,以無亮燈的大宅為目標,案發當日告東尼晚膳後,很早便上樓睡覺,告妻則與友人外出再喝一杯,結果賊人潛入其大宅爆竊。
警方於今年四月在港島展開監視行動,並於今年四月八日,派出「狗仔隊」跟蹤賊車,在堅拿道西天橋,用車將被告的平治截停,當時車上尚有兩名男子,包括鄒運龍,結果各人被控以攜裝備偷竊罪。
不過,除被告外,其餘兩人均棄保潛逃,律政司考慮案情後,改控被告及鄒打劫告東尼;據悉,警方在告東尼家中亦發現鞋印,與鄒被捕時所穿的鞋底痕脗合。
案件編號:HCCC2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