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練馬師告東尼去年在九肚山寓所被兩賊入屋行劫,打爆鼻骨,偷去五十多萬元珠寶首飾,至今無法尋回,警方憑賊人在屋內遺下的血迹,鎖定一名有多次爆竊案底、懷疑專坐名車爆竊豪宅的爆竊黨徒,涉案男子昨在高等法院承認打劫罪,判監四年八個月。 記者:梁偉強
暫委法官馮驊昨判案說,本案兩名劫匪在晚上侵入民居,綁起受害人,還使用暴力,令受害人眼、鼻及頭部受傷,應以七年為判刑起點,因認罪判上述刑期。
四十三歲被告姚進權案發時無業,有七次案底,其中三次爆竊,○三年因攜裝備偷竊入獄,去年七月才出獄,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與鄒運龍及另一人,在九肚山馬鞅徑一大宅,打劫告東尼,搶去一個夾萬、兩份屋契、現金三萬元及五十二萬一千元珠寶首飾,涉及兩幢新加坡物業則屬告妻林寶蓮所有。
根據案情,告東尼於案發晚九時半,在九肚山寓所睡覺時,遭從窗口爬入房的被告驚醒,告欲將他推出窗外,始發覺房內已有另一賊人,告與兩賊肉搏,被狂毆頭臉,致暈頭轉向,不支倒地,被賊人用領帶綁起。兩賊取去藏有現金及屋契的夾萬,又取去首飾盒內珠寶首飾,臨走時賊人飛腳踢向告的頭部,告亦還踢一腳,告發現其中一人戴口罩,被告則曾開房燈,留下血迹。兩賊由同黨駕車接走,告自行鬆綁報警,送院證實鼻骨爆裂,要做整形手術,留醫五日。被告於今年四月被捕,警方取得其口水樣本,證實其DNA與燈掣上的血迹脗合,被告聲稱與案無關,開審首日突認罪,令已到庭準備作供的告白行一趟。
沒有使用武器
辯方大律師李倩文求情說,被告八十年代從內地偷渡來港,學泥水,做地盤,與妻育有一對子女,他早年犯了多宗爆竊案,成家立室後,已決定改過自新,惟九七年後經濟不景,不時失業。大律師又指,被告是孝順子,好父親,他當日與同黨只想爆竊,沒有使用武器,希望輕判。
另外,被告被捕時,身上約有一萬一千多元港幣及三百元人民幣,控方要求法庭將錢賠予告,但法官擔心會影響告追討餘款,故押後處理。
案件編號:HCCC2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