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盂蘭節派米經常出現大混亂,民政事務總署建議派米團體日後在場內提供座位和購買保險,又要求每包米重量限制於一公斤或以下,主辦團體更不可在場內派利是或禮物,不符規定將不會獲批場地。關注長者組織認為主辦團體應預早派籌;有主辦團體則認為,當局建議只會加重活動成本。
民政事務總署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當局計劃向有意使用政府場地或土地舉行盂蘭節派米活動的團體實施新的借用場地條件,日後派發的米包每包不得超過一公斤,禁止派發現金或任何米包以外物品(見表)。各區民政事務處會安排主辦團體與區內的社會服務機構聯絡,協助將剩餘的平安米送予區內有特別需要的長者。
中區街坊盂蘭勝會理事長黃勤愛認為,提供遮蔭及座位要視乎場地,又指當局的做法是「阻人做善事」,「政府唔做,善長仁翁想做又唔畀人做,有啲人做咗善事先心安理得,你咁樣做即係拒絕佢,對真係有需要嘅人都唔好。」
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助理總幹事余嘉龍則認為方案無考慮長者及慈善團體的需要,建議實施提早派籌。
耆康會總監狄志遠認為,最有效的方法是在派米活動舉行前預先派籌,沒有持籌的長者可選擇到社區中心登記,稍後到中心取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