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鐘地鐵站縱火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政府化驗師黎錦明博士供稱,從警方撿獲的一頂漁夫帽的帽內發現七條頭髮,當中一條成功套取足夠的DNA(脫氧核糖核酸)進行化驗及分析,結果與被告嚴金鐘的DNA脗合。在本港中國人口中,與嚴金鐘沒有血緣關係,而出現DNA相同的機會率低至四十七億分之一。
黎續稱,在帽內的帽頂及帽邊位置另發現兩個皮膚細胞樣本,經DNA化驗及分析亦與被告脗合,出現相同的機會率是三百四十九億分之一及一百九十萬分之一。至於帽外發現的一條頭髮,由於該頂漁夫帽是在公眾場合地下拾獲,不能確認該條頭髮是戴帽者留下,故不作化驗。
庭上吵鬧 法官相勸
替被告檢驗身體的法醫賴世澤醫生稱,被告沒有新近造成的灼傷或擦傷,被告有長短腳情況,右腳較左腳短兩厘米。被告稱在七十年代曾遇交通意外,導致右大腿骨折。他觀察被告行動緩慢,步行時一拐一拐,他測試被告下肢功能,相信被告並未盡全力。
六十八歲的被告昨在庭上又叫囂大吵,法官湯寶臣令被告押返犯人羈留室內,啟動機電工程署為本案鋪置的電視聯播系統,從電視螢光幕上見被告仍然「口噏噏、手指指」。法官勸他說:「你唔使嗌得咁大聲,你個咪閂咗㗎喇!」法庭頓時變得平靜,但噪音累及毗鄰法庭。午膳後,被告承諾不再叫囂,才獲准重返庭內。
案件編號:HCCC2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