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鞍山昨晚發生罕見強光電筒電池爆炸意外,一名女子攜着一支仿冒名牌SUREFIRE6P 的雜牌強光電筒與友人行山後,取出電筒內兩粒充電式鋰電池放於右褲袋,徒步往新港城中心用膳途中,褲袋內其中一粒鋰電池突然爆炸,女事主右大腿內側受傷,需送院治理。
電池電筒購自鴨寮街
女事主姓何(三十歲),送院治理後已無大礙;而發生爆炸的充電式鋰電池為CR123A3V電池,連同電筒均仿冒美國名牌SUREFIRE6P型號。姓何女事主表示,出事鋰電池連同強光電筒為雜牌貨,購自深水埗鴨寮街,但電筒產自何地及價錢則拒絕透露。據了解,名牌強光電筒原價要五、六百元一支,雜牌貨六十元也可購買到。
何女昨日與姓鄧(三十歲)男性友人行山,並帶同強光電筒傍身。兩人行完山後於晚上八時許擬到新港城用晚膳,途中何女將強光電筒內的兩粒鋰電池取出放於運動褲右褲袋,當行至新港城中心二期二樓一間美式快餐店對開時,何女褲袋突然發生輕微爆炸,右大腿被灼傷,褲內電池一粒燒毀,另一粒熏黑,疑電池爆炸遂立刻報警。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盧覺強工程師指事故罕見,並提醒市民切勿把鎖匙等金屬與電池同放,否則可能引致短路發生爆炸。他解釋,一般電池發生爆炸,多數因為電池於使用中出現電壓過高,導致電池短路爆炸,而爆炸威力強大,足以將電池金屬外殼爆毀。
盧覺強續稱,事主聲稱當時把兩粒電池放於口袋,按常理即使兩粒電池碰撞也不會引致爆炸,但他指出,若口袋中同時放有金屬鎖匙或硬幣,基於金屬可傳電,金屬與電池金屬外殼接觸後,可能導致電池短路引發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