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規定香港最終要落實普選,並讓香港於○七年後,更改特首及立法會的選舉辦法。○七、○八年落實雙普選在香港早有共識,但人大常委會去年四月釋法,並單方面決定否決雙普選,並規定功能組別及直選議席比例相同,既違反政改循序漸進的原則,更完全違反民意。
在人大常委會的框架下,兩月前特首曾蔭權在第五號報告書推出政改方案,但方案既無提普選時間表及路線圖,又保留區議會委任制,甚至讓委任區議員也可選特首,被民主派指為較過往更倒退。雖然民意明顯要求政府提普選時間表,但政府仍漠視民意,市民惟有藉着這次上街,向政府清楚表明:「我們要普選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