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可選「最後晚餐」

死囚可選「最後晚餐」

新加坡政府把謀殺、綁架、藏械、藏毒和叛國罪視為重罪,罪成可判死刑,當中對打擊販毒最嚴苛,凡藏有超過十五克海洛英、三十克可卡因或五百克大麻或其他非法藥物,都視為販毒罪。
過去十四年,共四百二十人被處決,除非獲總統特赦,死囚通常在周五早上六時被處以絞刑。在行刑前四天,死囚會被獨自監禁在面積三平方米的囚室,可看電視、聽收音機,更可選擇膳食種類,但須視乎監獄預算情況。死囚亦可與家人話別,但不許有身體接觸。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