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待定 嚴重可撤董事資格<br>官永義內幕交易罪成

罰則待定 嚴重可撤董事資格
官永義內幕交易罪成

永義國際(1218)及永富建設(241,現稱中信21世紀)內幕交易案昨日有裁決。由麥明康法官擔任主席的審裁處一致裁定,永義主席官永義及本月10日離任的副總裁曾耀佳夫婦等5人(見表),於2000年科網股熱潮期間,就永義及永富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罰則有待決定。

【本報訊】永義及永富內幕交易案,主要涉及8名涉案人士及25名證人,今年3月開始進行聆訊,實際聆訊日期合共54日,最終5人被裁定有參與內幕交易;至於另外3人,審裁處認為沒有參與內幕交易。

5人藉借殼消息謀利

案件集中研究官永義及曾耀佳等人,是否趁21CN借殼永富上市的消息,先行買入兩隻股份,待股份復牌大升後沽貨獲利。
審裁處研訊後發現,永義及永富於97年金融風暴後財政狀況變得極差,永義急於出售永富的控股權套現;適逢2000年科網股及借殼上市熱潮,代表21CN財團的PollonGroup於當年1月底接觸永義,洽購永富控股權。
當時由德勤融資董事KesterYuen作中間人,相約永義及Pollon管理層於1月28日(星期五)收市後開會磋商;官永義及曾耀佳均有出席。會議內容主要是由Pollon購入永富75%控股權。雙方隨即於周末進行初步的盡職審查,並草擬通告內容。
及至1月31日(星期一)早上,竟有31名與官永義或曾耀佳有關係人士,包括官永義友人陳建成及林平穩,大量買入永義及永富的股份,直至兩股於開市後47及48分鐘停牌為止。
林平穩更以3張由官永義簽名的支票,提取資金購入320萬股永富。

透過31關連人士掃貨

曾耀佳夫婦及曾之胞妹曾婉薇,則主要利用曾婉薇丈夫鍾奇濤的證券戶口,購入160萬股永義,該批股份於2月18及21日,即永義、永富復牌及公布21CN入股詳情之後,被全數沽出,並獲得可觀利潤,套現所得資金,則轉到曾氏夫婦及曾妹的銀行戶口。

副總裁曾耀佳獲利豐

永義及永富於2月18日復牌,當天收市價較停牌前分別大升2.4及3.8倍。意味涉案人士獲利甚豐。審裁處將另定日期聆聽陳述,以裁定有關人士獲利金額,然後訂立罰則。罰則包括取消董事資格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