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年近四十歲港男,九年前娶得妙齡內地女子,他以為找到一生摯愛,卻因為稅局向他追討漏報稅項,竟發現妻子在取得身份證後一個月,便到夜總會做「不道德的工作」,夫婦結果離婚,男子又指前妻取走其物品,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一併追討一萬二千多元。
申索人廖先生昨在庭外透露,夫婦初期生活愉快,但被告取得身份證後態度便有一百八十度轉變,「叫佢搵啲嘢做,就話嫁得嚟香港重點解要做嘢?」
廖續指,他以為被告一直未有工作,只是間中到其姊家過夜,直至○○年,被告收到稅局追討漏報稅項通知,始知被告於九七至九八年間,在一間夜總會工作並於半年內賺了二萬元,廖因此與被告離婚。
案件編號:SCTC611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