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去年二月首次檢控盜版地圖書,皇冠出版社及其高層被指利用地政總署資料盜印《地圖通》,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五項管有及製造侵權物品罪成,裁判官批評皇冠高層雖然資歷深,惟處理版權問題時敷衍了事,不太專業,判四名被告共罰款九萬四千元。
四名被告依次是麥成輝(四十七歲),皇冠出版社董事及股東;林慶儀(三十七歲),皇冠的副總經理及副總編輯;圖文社有限公司,《地圖通》的印刷商;皇冠出版社(香港)有限公司,《地圖通》的代理商。
官指資深卻不專業
裁判官判決時指,次被告為了趕及印製與代理《地圖通》,僅派下屬購買地政總署數碼地圖資料,以為使用地政總署的資料沒有侵犯版權,卻沒有向署方查詢,他形容次被告雖然在行內擁有資深地位,卻不太專業,待發現問題時再處理的態度亦屬鹵莽。
案件編號:ESCC30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