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集團有權無責應規管

醫療集團有權無責應規管

有醫務所購入未經註冊流感疫苗,醫學界指是因為疫苗嚴重供不應求所致。立法會醫學界議員郭家麒更指出,事件也暴露醫療集團有權無責問題,因醫療集團只要取得一個商業登記即可,與病人之間責任全部由受僱的醫生負責,「如果病人打完針有乜事,就會告個醫生,但係啲針唔係個醫生決定買」,他促請政府立法規管醫療集團。

擬向診所追討賠償

住在屯門田景邨的貨車司機陳先生向本報稱,他與妻子上月二十四日到屯門寶田健怡醫務中心注射流感針,其間陳太發現包裝有簡體字,於是追問醫生疫苗來源。當時對方告知他們有關流感針是在法國製造,再經深圳回流香港,「如果一早知道係深圳嚟,一定唔打。」
陳先生昨晚獲醫務所通知,可取回共二百八十元已付的費用。不過他很擔心,擬向診所追討賠償,「都唔知打咗乜嘢入去,佢哋(醫務所)至少要幫我睇住呢年嘅身體情況。」
法律界人士何俊仁表示,注射未經註冊流感疫苗的市民,若認為醫生及供應商疏忽及有證據支持,可入稟向有關人士追討損失。他指出,醫生有責任確保藥物安全,故市民也可向醫務委員會投訴有關醫生專業失德。
衞生署資料顯示,今年供港流感疫苗已超過一百萬支,較去年增加逾三成,但市場仍然缺貨。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