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聖誕將至,不少父母大費周章為子女選購禮物,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發出指示,建議父母選擇適合子女年齡及安全的玩具,以免鬆脫組件及發熱部份等令小孩子受傷甚至窒息。本港消費者委員會表示,法例規定玩具需標示「適合年齡」及警告字句等,家長可按標誌選購安全玩具。
應標明潛在危險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去年收到十六宗與玩具有關的十五歲以下兒童意外死亡個案,大部份涉及誤吞玩具組件而窒息;當地去年涉及玩具的兒童意外受傷個案估計有十六萬一千一百宗。委員會提醒廠商製造玩具時需額外小心,並標明玩具適合哪種年齡的兒童,及潛在的危險。
委員會提醒家長應選擇適合子女年齡、能力及智能的玩具,尤其避免購買有小組件,或組件易脫落的產品,因嬰兒及幼童容易誤吞小組件致窒息。
「CE」示合國際標準
本地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表示,本地玩具近年安全程度日高,但小組件脫落仍是一個大問題:「有啲公仔嘅眼睛好易甩落嚟,好危險。千祈唔好買畀細過三歲嘅細路仔。」本地不少玩具均為發射性,如玩具槍等,她說並不適合年幼兒童。
劉燕卿表示,法例規定生產商須在玩具包裝標明,適合哪種年齡的兒童,並需有安全警告字句,否則屬違法;家長應參考標示:「唔好買啲超齡玩具,例如買件畀八歲細路玩嘅,畀個歲幾嘅仔。」
她說其他安全標籤如「CE」,顯示玩具合符國際安全標準,亦是家長選購玩具的另一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