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作供 指律政司稱不用考慮地契條款<br>梁展文當場被踢爆謊言

立會作供 指律政司稱不用考慮地契條款
梁展文當場被踢爆謊言

【本報訊】首名被傳召上立法會作供的官員屋宇署前署長梁展文,昨日正式為嘉亨灣地盤多批樓面面積作公開辯護。議員窮追猛打提出多項質疑,梁展文都無合理答案,他更引律政司意見,指豁免計算公共交通總站的樓面面積符合公眾利益,逾億元公帑收益並不在他考慮之列。他說是律政司意見認為不用考慮地契條款,結果當場被律政司代表踢爆否認。議員亦連番質詢他明益地產商,邀請中大教授出席會議是借外界自己友撐自己。 記者:蔡元貴、馮永堅

立法會昨日正式展開嘉亨灣風波的聆訊,梁展文供稱,只考慮公共交通總站有沒有帶來公眾利益,「巴士總站加中港過境巴士站係咪有利公眾?我答案好簡單,yes!」他其後再闡釋,該交通總站可以換來較闊的行人路、較多種植樹木的空間,和較好的通風環境。
鄭家富追問,嘉亨灣臨海景觀,少收地價影響庫房收益等是否公眾利益,梁展文有沒有想過這個決定益了發展商。梁展文回答稱:「公眾利益係頭先講嘅咁多,賣地情況係行政制度吖嘛!唔係相干嘅因素,冇考慮。」

地政總署代表未列席

嘉亨灣地契條款列明,發展商需要興建公共交通總站,議員質疑梁展文有何必要豁免其樓面面積以換取該交通總站。梁展文試圖以當年律政司的意見作護身符,他引述律政司的意見指,在作出決定時應該「independentofleasecondition(獨立於地契條款),唔可以考慮leasecondition(地契條款)。」
列席聆訊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陳錦賢當場否認梁展文所引述的律政司意見,「梁先生回答多次嘅律政司意見,我哋有需要大力澄清。我想向議員解釋,當時嘅法律意見好清楚,當建築事務監督作出決定時,有冇需要考慮地契條文呢?答案係有。」
另一個重大疑點是梁展文在○一年八月召開會議時邀請了包括地政總署等多個政府部門,至十月作出決定的會議上,委員只有四名屋宇署官員,規劃署代表只是列席,更沒有一直極力反對豁免的地政總署代表。梁展文指出,八月的擴大會議是不尋常的安排,他並辯稱,十月的會議則回復正常,且是有邀請地政總署出席的,只是該署沒有出席。

雷震寰沒有申報利益

十月的會議紀錄寫着批准豁免巴士總站樓面面積的決定是「membersadvisedandchairmanagreed」(委員建議),主席(建築事務監督)同意。當議員質詢「membersadvised」中所說的委員是誰,昨日出席聆訊的屋宇署候任署長張孝威及助理署長毛劍明都表示,雖然同意決定,但沒有提出建議。是誰提出建議,沒有人說得出。
梁展文又邀請了中文大學建築系教授雷震寰,在八月及十月兩次出席會議提供意見,當時雷曾表達地契出現疑點,利益應歸地產商。議員鄭經翰質疑雷震寰任職中大前曾在測量師行工作,或會替多間地產商提供服務;若梁再聽取其意見,會有利益衝突。梁展文承認雷提供意見前並沒有要他申報利益,是有不足之處。
昨聆訊未完,本月八日續訊。

梁展文作供時強調自己不偏不倚,但議員連番質疑他偏聽,明益地產商。李家皓攝

梁展文強調,做嘉亨灣巴士總站批地的決定時,全部做妥紀錄。

孫明揚(前排左)與梁展文(前排右)各坐在一角,四個小時會議沒有一句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