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黎智英在本版提出中共黨內普選產生總書記及普選國家主席的「時間表」,儘管言之成理,但由於專權政治往往是不可「理」喻的,因此筆者並沒有民主黎那麼樂觀。就以黎所提出來的理據:「再沒有鄧小平那樣的權威去欽定接班人」來說吧,沒有權威欽定不等於不會欽定、不能欽定,經不同派別妥協後欽定一個各派都能接受的接班人,仍會是專權政治最有可能的慣性接班模式。
中國要實行民主普選,仍然是「路漫漫其脩遠兮」。且不說掌握絕對權力的人不會自動放棄權力,就社會條件來說,也未成熟。民主需要有二、三十年的言論自由,營造出社會議政的「公眾空間」(publicspace),這是德國哲人哈伯瑪斯(J.Habermas)指出的西方近世紀民主意識的基礎。香港早有此基礎而內地未具備。其次還要有三權分立和法治的「載體」。這也是香港早有而內地未備的。
筆者在早幾天提過中共的健康力量,以及中共內部有人建議利用香港特區的現成「載體」去實踐民主,作為中國政治改革的「樣板間」。但這種建議的聲音微弱,而且語詞吞吐閃爍,顯然未被當權派的主流所認同。無論如何,這只是一種可能性而已。
問題是,在「一國」仍屬專權政治的狀況下,有沒有可能容許香港發展民主呢?筆者認為仍是有可能的,至少是值得爭取的。因為在「一國兩制」的設計之下,中央有最後發言權,香港縱使發展民主,也顯然跳不出「一國」這如來佛的掌心,港獨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若北京過去對此不放心,那麼回歸八年也應該看清楚了。其次,香港發展民主,可以使北京在國際上免受指摘,有助提升國際地位,也可大大減少香港人與北京的對立。台獨自然也少了一個藉口。
中國始終要走民主化道路,從而取得統治的合法性。中共高層中有遠見的人士考慮以香港作為實踐民主的「樣板間」,儘管聲音微弱,也算是提出來了。
但對香港人來說,中國要多久才實現民主,香港爭取普選會成功還是失敗,卻不是我們首先要考慮的。應該做的事,不論成敗得失,都要去做。爭取普選,爭取實現《基本法》所賦予香港人的政治權利,是作為一個自由人必須努力追求的目標。更何況,曾蔭權為策發會設定發展民主政治的「五不」前提,以及他對普選將遙遙無期的暗示,更顯示了只要特首沒有經過香港市民投票授權,只要他的權力來源自專權政治的單一授予,他就不可能「以民為本」而只可能「以權為本」。曾蔭權的「變臉」更說明港人爭取普選的必要。
應做就做,莫論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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