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最令人難受的,不一定是忘不了那個人,而是要面對重返一個人的狀況。
習慣了每逢假日有他/她陪伴左右,習慣了事無大小有一個對象聽我們嘮叨,習慣了把生活壓力除以二,現在回復單身,只剩下一雙耳朵在聽一張嘴巴說話,只剩下一雙肩膊承擔整個世界,難免感到徬徨無助。
為了逃避失落感,為了驅散寂寞的空氣,有人會馬上投入另一段戀情。你知我知,治療失戀的最好方法,就是投入另一段戀情。
可是,新的戀情有這麼容易發生嗎?
有的,若失戀令你如同置身黑夜的海。
陷溺漆黑大海中,無論遇上甚麼,只要能夠令身體浮起,我們都會抓緊不放。
可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你要抓,別人就讓你抓?
失戀不是「大晒」,但是失戀中的男人或女人,都有一股額外的吸引力,我見猶憐。
當局者迷,同情心與一片真心,有時很難分辨。
結論是,被一個剛剛失戀的人愛上,或愛上一個剛剛失戀的人,同屬危險動作。危險程度,與失戀者的傷心程度及新戀情的發展速度成正比。
所以,若是真的愛着對方,最好忍耐一下,不要讓戀情一觸即發,等待失戀的陰霾消散後才說愛。
當然,如果從一開始雙方便各懷鬼胎──失戀者旨在借一份安慰,新戀人不過想乘人之危,那就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