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志做社工的香港城市大學社工系一年級男生,因在地鐵車廂內四度撫摸一名身穿校服的十五歲少女臀部,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罪名成立,昨被判入獄三星期,由於男生已還柙三星期候判,相信可即時獲釋。
十九歲被告黃栢康,被控於今年九月二日,在一列由金鐘駛往尖沙嘴的地鐵車廂內,非禮一名十五歲少女。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中三時已立志做社工,一向熱心公益,獲取多個義工服務嘉許狀,今次犯案實屬單一事件,心理醫生亦指被告並無猥褻傾向。另外辯方律師向法庭呈遞兩封城大師生所撰寫的求情信,讚揚被告勤奮上進。
案件編號:KCCC554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