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自○三年九月推出室內空氣質素檢定計劃以來,至今由商業及政府機構通過聘請合資格檢驗師發出的空氣質素檢定證書只有一百一十七張。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計劃失敗,認為政府應考慮推行強制性規定檢驗室內空氣質素。
擬規管揮發性化合物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謝展寰昨日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解釋,聘請合資格檢驗師檢定室內空氣質素,一般費用約二萬元,當局若強制要求檢驗室內空氣,會面對一定困難。他強調目前計劃以自願參與、自我規管形式推行,是合適做法。
此外,政府計劃明年立法規管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預計由○七年起陸續實施規定塗料、印墨及六類指定消費品,包括噴髮劑、殺蟲劑及空氣清新劑等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要符合上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