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渣打銀行一名前高級經理,購入一輛十七年車齡的二手法拉利,花費五萬多元驗車後,與會員參加香港法拉利車會舉辦的「海南環島遊」,途中卻因爆車胎導致意外,車身嚴重損毀,他指控本港獨家代理及負責維修法拉利的公司,未有提醒他輪胎已使用十七年及需要更換,昨於區域法院興訟索償三十萬元。
原訴人MichaelMudd,被告人勵駿汽車有限公司,為意大利法拉利的本港獨家代理及維修公司。原訴一方開案指,原訴於○三年一月購入一部於八六年出產的法拉利Testarossa跑車,並加入為香港法拉利車會會員。他參加車會於同年四月十六日舉辦的「海南環島遊」,遂在活動前把該跑車交予被告進行檢查及維修,費用五萬六千多元。
指未盡責檢查車輛
然而,環島遊首天原訴的跑車發生意外,因左後輪胎爆破,跑車出現三百六十度自轉,車身損毀,意外亦令尾隨的三部法拉利相撞。車胎零售商米芝蓮的職員事後向原訴表示,肇事車胎有十七年之久,出現老化迹象。原訴認為被告未盡責檢查車輛,索償三十萬元維修費。辯方則指,職員曾向原訴表示跑車的四條輪胎均須更換,惟因時間不足未有更換。另指有關意外因原訴超速所致,故向原訴反申索三萬多元借出地方存放該車輛的費用,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DCCJ309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