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錦釗契姐須還二億五

秦錦釗契姐須還二億五

【本報訊】「豪宅大王」秦錦釗契姐溫瑞芬,早前遭招商銀行旗下招盈財務入稟,追討一筆用作認購中國電信股份的二億元貸款。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梅賢玉昨頒下判詞,採納原訴一方招盈財務職員證供,認為財務公司及溫瑞芬之間有借貸關係及擔保人協議,裁定溫瑞芬須連利息償還招盈財務二億五千萬元。

以假文件借得貸款

至於證券公司高盛亞洲在事件中亦被指誤導,致財務公司批出借貸,被列為其一被告,雙方在案件審訊中途,已達成和解。本案另一被告溫瑞芬(四十二歲),聲稱是非洲剛果共和國前國會議長妻子。
原訴招盈財務有限公司,基於溫出示其在高盛亞洲戶口單據,於九七年十月九日,借出二億元予溫旗下FortuneBellVentureLtd.,規定貸款只能在中國電信首次配售購買股票之用,有關款項存進高盛亞洲戶口,並指派原訴公司要員為戶口唯一授權簽署人,溫亦為借貸擔保人。
惟原訴公司發現該份戶口單據為假文件,溫的公司並動用了戶口款項,只餘下八千六百萬元,溫的公司亦沒有購買中國電信股票。其間,溫承諾將戶口餘款退還,並簽發一張四千三百萬元支票,及轉讓六百萬股共值七千多萬元的中國電信股票予原訴公司,不過溫最終沒有履行承諾。
案件編號:HCA2783/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