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3公里時速撞向另一部車,前車車內乘客所受的撞擊力,比穿梭機起飛的G-force大兩倍多,即約七倍身體的重量。數數手指,一個一百五十磅的人,三分一秒間就變成一個千多磅的人球向前衝,嗱,所以揸車一定要小心。
記者:伍旋卓
很多人會這樣想,為甚麼要用「可摺曲」車架,是否車廠想將成本降低,將貨就價的藉口呢?看完這個實驗,就知道輕輕的碰撞,已經會構成嚴重的傷害。原來13公里的慢速撞車,車內乘客或駕駛者,三分一秒間內所承受的G-force,約為7G,接近音速戰機的加速,比F1賽車的4G和穿梭機起飛的3G更厲害,所以現今汽車多數用上緩衝式車架,減低撞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