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辯稱斷腳老人無力逃跑<br>地鐵英雄力證被告點火

疑犯辯稱斷腳老人無力逃跑
地鐵英雄力證被告點火

【本報訊】金鐘地鐵站縱火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目擊縱火過程的前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助理秘書長季詩傑作供,憶述試圖將火踏熄,結果連鞋子也着火,他對事件感憤怒,遂與另兩名乘客追捕縱火者,但因車廂傳出爆炸聲受阻。被告則質疑季詩傑認錯人,強調自己是「斷腳老人」沒有能力跑。 記者:梁瑞珮

案發後被傳媒譽為英雄、現職見習大律師的季詩傑稱,去年一月五日早上九時許正乘搭地鐵,站在第一卡列車車廂內,目睹戴帽的被告,面向車廂角落。

第二次認人始能認出

當列車駛離尖沙嘴站不久,他嗅到一陣恍似燒膠的氣味,見身旁另一乘客目瞪口呆,他朝着同一方向望過去,目睹被告正用打火機燃點手上一個用毛巾包裹的圓柱體物品。他喝令被告停止,被告轉身,最終物品跌落地上及着火,並流出液體,他嘗試將火踏熄,結果連鞋也着火。
季續稱,由於火勢突然蔓延及愈來愈大,亦冒出濃煙,他只好與其他乘客往後退,當他退至第四車卡,回頭已看不見縱火者,他感到憤怒,與身邊兩名乘客商議後,決定列車一開門,便跑回第一卡追捕縱火者。當車門打開,他跑到近第一卡車廂時,突聽到爆炸聲,車廂滿布濃煙,他遂接受地鐵職員勸喻,離開月台。
季承認,於警方翌日安排的第一次認人手續時認錯人,原因是當時心情仍未平復,其後他在同月九日第二次認人手續中,成功將被告認出。
駕駛肇事列車的地鐵車長張振斌供稱,當日目睹有火及煙從駕駛室門隙滲入,相信發生火警,即透過廣播通知乘客向車尾後退,同時通知中央控制室,按指示盡快將列車駛往金鐘站。
被告嚴金鐘(六十八歲)認為季認錯人,指天下間人有相似,有很多同名同姓同日出世的人,而他是「斷腳老人」沒能力跑,更質疑季:「你哋全部年輕人,冇人現場捉到我,點解呀?因為我冇出街,我都不在場……我行動不便,我行一步,你哋都行超過十步,你解釋吖!」

官關心被告嗌傷喉嚨

被告又說:「美國拘捕侯賽因都唔夠膽即刻講啦,都要驗過先夠膽宣布,你要肯定先好講噃!」
被告昨日仍叫囂喊口號,最終接受法官勸喻,在庭上聆聽證供,法官還關心地對被告說:「你把聲都嗌到好沙,噚都嗌咗好耐,我哋聽到你嗌乜,你咁樣好傷喉嚨,你嗌還嗌,唔使嗌得咁大聲㗎!」
案件編號:HCCC295/04

地鐵車長張振斌供述,案發當日目睹有火及煙從駕駛室門隙滲入,即通知乘客逃生。 謝榮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