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forsomereason是「出於惟本人才知道的原因」;然則以下一句是不是錯了,因為說話者顯然不知道原因:Forsomereason,thiswinterisreallyhot。
我翻閱第六版《牛津高階》,forsomereason是「出於本人不知道或不明白的原因」(onethatIdon'tknowordon'tunderstand),和讀者所示剛剛相反;再翻第四版,才見到forsomereasonbestknowntooneself解作「出於惟本人才知道的原因」,讀者未免斷章取義。當然,forsomereason假如解作「本人不知道原因」,那麼,其後接bestknowntooneself(本人最清楚原因),也覺矛盾。
但我們不能怪字典。一個字或詞語往往涵義甚廣,解釋要巨細無遺,有時並不可能。比如forsomereason的some字,這裏不解作「一些」,而是「某一」的意思,所以reason不用複數形式reasons,這個some可和其他名詞連用,例如:Somemanaskedmetodeliverthispackagetotheeditor-in-chief(有個男人叫我把這包裹交給總編輯)。說話者用someman這說法,大概是不知道那人身分,但也可以是知而不言。
同樣,forsomereason一般是指「本人不知道原因」,但也可能是知而不言,例如:(1)ForsomereasonI'mnotgoingtotellyou,hehasresigned(他由於某些原因辭職了,原因我不會告訴你)。(2)Forsomereason,thiswinterisreallyhot(不知是甚麼原因,這個冬天炎熱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