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柴灣道333號私人屋苑永利中心已棄置十多年的榮華戲院,外牆紙皮石破損、窗框生銹、玻璃脫落,搖搖欲墜,附近居民投訴一直無人理,擔心紙皮石剝落、鐵窗跌下,危及行人安全。屋宇署跟進後,已着令戲院業主維修,以保行人安全。
永利中心樓齡二十三年,除有三座住宅大廈外,旁邊尚有一座五層高獨立建築物榮華戲院。附近居民投訴,榮華戲院已棄置逾十年,地下大堂現改為家庭用品店。
居民稱,本來戲院棄置對他們並未造成影響,但戲院外牆及窗門日久失修,一直無人理。
外牆破損窗框生銹
「間舊戲院自從結業後,就一直冇人理,外牆紙皮石剝落,鐵窗生銹,窗門玻璃破碎,就快甩出嚟,嗰度好多人行,對行人有危險,希望政府部門跟進。」
本報記者到上址查證,發現在榮華戲院正面的招牌仍然掛在大廈外牆,招牌底下一個原用作懸掛電影海報的大型鐵架已生銹,其中半數窗門的鐵窗框已生銹,或玻璃已脫落。
屋宇署跟進投訴後回覆本報稱,屋宇署人員接投訴後到上址實地視察,發現大廈大部份鐵窗、窗門玻璃及紙皮石飾面,均有破損情況。
屋宇署發言人稱,會向有關業主發出勸喻信,要求業主作出適當維修,如業主在本月內沒有作出適當維修工程,屋宇署便會發出修葺令,勒令業主立即維修,如業主不履行修葺令,屋宇署可作出檢控,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及罰款五萬元,另加未改善每日罰款五千元。
管理處指業主懶理
永利中心管理處發言人黃先生向本報表示,榮華戲院的管理均獨立於永利中心管理處;其實管理處亦曾向戲院業主反映,戲院外牆及玻璃窗損毀,以及戲院天台廢置冷氣機等問題,但業主一直未處理。接獲投訴後會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反映及尋求指示。
本報查閱土地註冊處紀錄,有關戲院共有一千四百個座位,業權屬一家名PESCALIMITED公司所有,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PESCALIMITED的其中一董事名為鄧成波。
(一一○○○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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