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妻赴監視現場公費吃喝<br>廉署官遭投訴洩密謀私

攜妻赴監視現場公費吃喝
廉署官遭投訴洩密謀私

【記者謝明明報道】廉政公署執行處一名總調查主任,曾多次被下屬投訴行為不檢及管理有問題,最近更被指在一次於酒店進行的監視行動中,擅自攜同妻子出現,廉署高層經調查後認為,該名總調查主任並無觸犯任何違規行為,但他處理事件手法有不當之處,「提點」他日後不要重犯。

署方指事主未有違規

本報接獲投訴稱,廉署去年一次需於新世界酒店餐廳進行的監視行動中,上述總調查主任屬下一名人員被借調參加有關行動,但該總調查主任公然攜同妻子到餐廳以公帑大吃大喝,投訴者指,該總調查主任不但觸犯以權謀私,並向他人、即其妻披露廉署行動的機密資料,及被調查疑犯的身份等,觸犯《官方保密法》及《防止賄賂條例》。
投訴者指出,曾有廉署人員向高層投訴,但該名主任與高層人員關係良好,事件不了了之。投訴者批評廉署高層包庇失職下屬,私相授受。
投訴者又指,該名總調查主任數年前曾被一名女下屬投訴行為不檢,強要對方公餘時陪他飲酒消遣,數月前又有女下屬投訴,指他私自把員工下班時間延長兩小時,至晚上七時十五分;更曾有數名女同事在員工例會,當面向廉政專員黃鴻超投訴該主任禁止下屬工作時間大便,但廉署高層一直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高層「提點」手法不當

廉署發言人表示,有關指控純屬不負責任的惡意人身攻擊,完全與事實不符,有誤導公眾及蓄意損害廉署人員聲譽之嫌,廉署一向絕不容忍任何違規或違反誠信的行為,若有任何可以跟進的投訴,必定會秉公辦理,任何人員向管理層提出的意見或投訴,署方必定會作出適當的跟進。
但據了解,上述總調查主任確實於該次酒店監視行動中出現過,據稱他擔心被借調執行有關行動的下屬未必能順利處理,所以他乘相約太太之便,順道到酒店「探訪」下屬,雖然期間他並無在有關餐廳用膳,亦無進行任何違規行為,但廉署高層調查後,認為其處理手法有不當之處,「提點」他日後要小心,不要再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