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及窩打老道槍傷兩警及藏有大量軍火,重囚二十四年的「新賊王」季炳雄,昨在警方嚴密戒備下,坐囚車到高等法院上訴,但上訴庭指控辯雙方律師準備不足,令法庭聽審半天,才發覺要先取得錄音謄本,始能繼續聆訊,結果白白浪費了半天公帑,被迫將案押後。 記者:梁偉強
四十五歲的季炳雄,於○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與三名同黨在窩打老道火車橋底遇三名警員截查,季炳雄與一名同黨拔槍,警員施君明及黎志偉被槍傷。
至○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警方飛虎隊攻入油麻地文景樓賊巢,拘捕季炳雄及其同黨吳振強,先在季身邊發現一支黑星手槍及十五發子彈,再在客廳中一個旅行篋內,發現一支AK47步槍、兩支散彈槍、六支手槍、七枚軍用手榴彈及八百七十七發子彈。
辯方律師不知上訴內容
季炳雄昨僅就軍火案上訴,涉及兩項無牌藏槍械彈藥,及一項藏有爆炸品罪,但辯方外籍大律師麥佳在開庭時,似乎不清楚代表季炳雄上訴甚麼,他先說僅上訴減刑,後來又說會要求推翻藏有爆炸品罪,令法庭一度休庭,讓他聽取指示。
其後,辯方大律師上訴指,槍械及手榴彈均藏於篋內,分開兩控罪,不公平兼濫用司法程序,故不應告此罪。
不過,其實辯方曾在原審時,支持分開兩罪,原審法官亦已作出裁決,但在上訴文件中,辯方大律師隻字不提。
至於控方律師沈仲平,昨開庭時才首次告訴法庭,季炳雄另涉窩打老道開槍案,而且已上訴定罪及判刑,故應押後本案,將兩案一併處理,惟經查證後,季炳雄只就定罪上訴,故不影響今次上訴,毋須押後及合併。
直問主控耗用多少公帑
此外,控方律師亦是在昨日才首次告訴法庭,辯方曾支持分開兩罪,控方則曾申請合併。
上訴庭對此等情況極為不滿,法官司徒敬問主控:「你能否計算到耗用了多少公帑?」又問辯方:「我十分鐘前才知你曾反對合併,你不認為有必要告訴法庭嗎?」
歎權力有限難罰付堂費
司徒敬又說,對於判罰浪費公帑的律師承擔堂費,法庭權力有限,並問控方律師知不知有沒有修例,控方律師答說不知道,最後上訴庭下令,先取原審有關合併控罪一事的陳詞及判決謄本,押後再訊。
根據《刑事案件訟費條例》,法庭只能判無理缺席或遲到的律師,支付堂費,而法官司徒敬不止一次批評條例不完善。
案件編號:CACC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