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眾地方遇到體臭的人大可避開,但若要共處一室則不是人人可忍受,英國格洛斯特法庭兩名陪審員就因另一名陪審員身體傳出臭味,向法官投訴,經考慮後,法官決定解散陪審團,擇日再審。
法官哈根審理一宗勒索案期間,兩名陪審員在退庭後向她投訴,指另一名陪審員的「個人衞生」有問題,身體傳出惡臭。
要忍體臭三天不合理
經考慮之後,哈根決定解散陪審團。她在陪審團不在場下,向控辯雙方律師解釋時說:「兩名陪審員提出投訴,指坐在他們身旁那名陪審員有個人衞生問題,要任何市民忍受這種事二至三天似乎是完全不合理的。」
不過,哈根解散了陪審團後指出,當聆訊重開時,陪審團部份成員可能會被重召。 英國《太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