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年尾,又到了要繳交第一期稅項的日子。去年銀行鼓勵客戶使用信用卡交稅,賺免息期與購物積分,但今年卻紛紛收緊了使用信用卡的優惠,例如使用恒生信用卡交稅,在11月25日之後,便沒有現金回贈;而用滙豐銀行信用卡繳稅的最後賺取購物積分日期是在12月15日,這表示要賺取信用卡優惠,便要提前一個多月繳交費用。
拖欠還款才有着數
其實使用信用卡繳稅的原理(指雙方的分帳方式),筆者也不太明白。原則上,稅單如若收取100元稅款的話,政府必須收足100元,而不能給予任何折扣,否則便令稅收減少,很難向市民交代。但若稅款是透過信用卡繳交,原則上信用卡公司(例如VISA或萬事達卡)也會收取交易的行政費用,而發卡銀行如果要給予購物積分或現金回贈的話,整體費用便會很高昂。
首先,銀行要給予信用卡客戶免息期,而期間利息要由銀行承擔;其次,信用卡公司會收取行政費,加上要給予客戶的現金回贈或購物積分,如果客戶在繳款限期以前全數付清卡數,那麼銀行便要蝕足以上費用。
唯一可博的,是客戶不付清欠款,銀行才可賺取信用卡的高息,否則,以上費用,銀行只可當成推廣信用卡服務的宣傳費吧!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