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逐出公屋的關姓夫婦,兒媳家住九龍奧運站的私人屋苑柏景灣。關正承認,五十三歲的妻子杜甜根很少在家,因為要照顧孫兒,留在兒子的家住宿。由於父子關係欠佳,關正以往對此隻字不提。
父子關係差不想公開
關正昨日表示,○二年五月至○四年五月,其妻因要替兒子照顧孫兒,兩年間在他的居所留宿。他本人則早上六時多便起床,晚上放工便到兒子家吃飯及洗澡,回家即時睡覺,故在家根本毋須用水電。關正指摘房署在他不在家時探訪,便斷定他不在上址長期居住:「咁𠵱家個個都唔好返工啦,你夜啲返佢就話你唔喺度住。」
有報道稱,六十四歲的關正與兒子關係欠佳,父親入稟高院要求司法覆核的時候,兒子也沒有出庭支持,只提供書面證供。關正以往並沒有向房屋署交代父子關係欠佳,以及妻子是替兒子工作(指照顧孫兒),他昨日說是不想累及兒子:「呢啲係屬於自己家庭嘅嘢,我當然唔想連累個仔,令佢唔開心,因為呢個太太(杜甜根)同我結婚嘅時候佢(兒子)唔鍾意,因為佢(杜甜根)唔係佢(兒子)阿媽嚟。」
關正早前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不獲受理,其後上訴,再被上訴庭駁回。法官楊振權的判詞稱,上訴人聲稱在妻子僱主家中晚膳、洗澡及洗衫,均不能解釋不耗水電一事。
判詞認為上訴人夫婦是另有居所,並非經常在涉案的公屋單位居住,明顯違反租約條款。法官指,香港地少人多,若租戶並非真正以公屋單位為居所,不但浪費社會資源,也加長輪候公屋時間,影響其他有需要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