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每年都有不少新人湧現,有人因此丟掉飯碗並不足為奇。執筆之時,在芸芸仍未落班球員當中,以史比維爾的名氣最大,落得如此田地可以用四個字去形容:咎由自取。
相信大家仍然記得在九七年球季,史比維爾效力金州勇士期間發生的「勒頸事件」,乃去年底特律球員球迷打鬥事件之前,最損害聯盟形象的一件醜事。轉會紐約後的五年內,他把個人爛仔形象扭轉過來,場內表現落力拚命,絕無欺場;談吐有板有眼,比文質彬彬的侯斯頓更受紐約球迷愛戴。
「賺錢養家論」失盡民心
之後史比維爾加盟木狼,第一年就協助球隊打入西岸決賽,但上季木狼大倒退,與季後賽無緣;史比維爾亦呈老態。木狼向他提出三年二千一百萬美元(約一億六千三百萬港元)的續約建議,但史比維爾嗤以之鼻,形容此條件為「侮辱」,更發表需要「賺錢養家」等怪論,並暗示比賽期間會留力以避免受傷。木狼上季軍心散漫,部份球員個別為戰,史比維爾被視為禍首之一並不過份。
我認為木狼提出的合約非常合理,一般如史比維爾之類的體力型後衞,在三十五歲前後會走下坡,「辣菜」已到此年紀,拒絕此條件只有兩原因:自視過高或錯誤評估形勢。以後若史比維爾未能發揮水準,球迷或會有此疑問:到底是技不如人還是未盡全力?球隊管理階層則會問:此計時炸彈隨時有可能破壞球隊化學作用,與他簽約是否值得?
有消息指史比維爾有興趣加盟鷹隊、熱火或魔術等球會,我相信有球隊會願意再給他機會,但作為正選的日子可能已過去,二千一百萬這種條件只能在夢中再見。
張丕德—ESPN籃球評述員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