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的同業之中,不少頗期待《婚姻條例》有關放寬監禮人資格的修訂和實施,即使未有染指打算,也不會否認證婚將會是我們新添一項難得溫馨而愉快的「外賣」工作。
因聞樓梯響多時,生意頭腦靈活者早已盤算如何推出「一條龍」服務配合,例如新婚或需添置新居、或在原來擁有物業上加上另一半之名,最簡單直接是律師樓推出「證婚+辦理樓契按揭」可享優惠收費之類。
現代人大多豁達,踏入人生新階段,開始為退休以至身後籌謀並不為過,因此「配套服務」又可以是成立信託或安排遺贈。如不忌諱,夫妻雙互遺囑(mutualwill)不失為鴛盟「附件」之選。
悲觀或現實一點,可仿效荷李活明星,預先擬定倘有朝一日分居的財產分配協議書。更「抵死」者打趣說:委託證婚的其中一方或雙方他日求去,證婚律師替他們辦理離婚,該給打個折扣,見證及經辦一段婚姻的起首與終結,才好說「一條龍」嘛。
個人對證婚職司的想法比較狹隘,只覺好玩,尤其需要律師到場證婚的,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將會是特色婚禮,有酬見證愛侶別開生面的難忘時刻,簡直是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