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擬定租金加減機制

公屋擬定租金加減機制

【本報訊】終審法院明日會就影響全港六十多萬戶公屋居民的公屋租金官司,作出最終裁決。消息指,政府無論勝訴與否,都準備修訂房屋條例;其中方案是按照消費物價指數及居民收入,決定租金調高或調低。
房屋委員會消息指出,當局修例其中一個方案是制訂租金可加可減機制,根據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走勢及市民收入變化定租。另外亦會考慮仿效私人樓做法,住戶每幾年續租約,續租約是可以加租或減租。

不應寫得太仔細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房委會委員的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張炳良則認為,將來新公屋租金訂租方法,不應在法例上寫得太仔細,以免引起新一輪法律訟訴。
公屋租金官司涉及公屋居民何賽雲於○二年入稟,指房委會當年凍租及延遲檢討租金,違反《房屋條例》規定,加租後租金水平不可高於居民入息中位數一成。當時原訴法庭判何勝訴,房委會後上訴得直,何遂申請法援上訴至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