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日迫做嗰啲嘢,唔肯就打」<br>女童指控遭父淫辱兩年

「成日迫做嗰啲嘢,唔肯就打」
女童指控遭父淫辱兩年

【本報訊】八歲女童滿心歡喜偕母從內地移居香港,與父親團聚,多年來卻疑遭父親視為洩慾工具,經常被他毛手毛腳,又被迫口交,更慘遭強姦,父親帶女兒吃下午茶,也要講條件,叫女兒替他口交,甚至不讓女兒穿內褲出街,在商場後樓梯侵犯她洩慾,涉案父親昨在高等法院受審。 記者:梁偉強

被告四十三歲,報稱無業,否認一項強姦、一項猥褻行為及四項非禮罪,案發時一家三口居於荃灣區,去年與妻離異,女兒現年十二歲。
根據控方所稱,事主於○二年初,與母親從內地來港,投靠父親,但要工作的人,卻是母親,最初一家三口與祖母同住,後來婆媳不和,另遷居所。

來港後噩夢開始

不過,事主來港第一年,噩夢便開始,在祖母家中,慘遭侵犯,當時事主念小三,被告趁妻子工作不在家,叫事主口交不遂,迫她脫光衣服,坐在其身上,以性器官互相摩擦來洩慾。
被告又曾在帶事主到一商場前,阻止事主穿內褲,最後更在商場的後樓梯,以紙皮墊地,以陽具摩擦她的私處。被告在搬往新居後,變本加厲,多次趁妻子外出工作,在家中侵犯事主;曾着事主躺在地上非禮她,又迫她口交,甚至在她十歲時將她強姦;被告更以妻子的潤手霜作為潤滑劑。上述獸行發生於○二年五月至○四年九月,一臉稚氣的事主於今年一月與警方會面,哭訴遭父親侵犯經過,錄影帶昨在庭上播放。

「有被虐待嘅感覺」

「佢成日都迫我同佢做嗰啲嘢,如果我唔肯,佢就會打我。」事主說父親經常對她「摸身摸勢」,又常買「鹹濕碟」回家看,之後便找她;天熱時,父親在家中只穿內褲;有一次她念書時,父親說若她肯替他口交,便帶她吃下午茶,她拒絕後,父親迫她就範,又以鬧鐘計時,說做夠時間便放過她。
事主說她曾在被侵犯後,還要替父親清洗抹過精液的毛巾;被迫口交時,她辛苦到想嘔吐,「有被虐待嘅感覺」。聆訊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1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