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逐儲物狂住戶

房屋署逐儲物狂住戶

【本報訊】房屋署前日向被扣滿十六分的慈雲山慈正邨儲物狂林鴻(前稱林大),發出《逐出單位通知書》,限令他在二十一日內(即下月七日)前搬出,否則房署不排除會在期限屆滿後強行收回單位。房署早前向林大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他在本周三遷出單位,但林沒有理會。
林被指在○三年八月至○四年十月期間,在公眾地方吐痰、棄置物件阻塞走廊及在單位內堆積大量雜物,合共被扣十七分。他不服上訴,房委會獨立上訴委員會本月初公布其上訴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