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痛斥殘酷行為令人震驚<br>扭斷男嬰腳菲傭囚3年半

官痛斥殘酷行為令人震驚
扭斷男嬰腳菲傭囚3年半

【本報訊】一名二十五歲具大學學歷的菲律賓女傭,多番虐待八個月大男少主,導致男嬰左手及左腳出現新舊四處骨折傷勢,區域法院法官昨裁定被告一項虐兒罪成,指被告在接獲僱主數度發信警告後並遭解僱,將自己的怨恨發洩在年幼無助的男嬰身上,直斥被告的殘酷行為令人震驚,重判被告入獄三年半。
法官蔡慧蘭判案時指,根據被告LucbanDenia-gremio的僱主所安裝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在案發當日(今年三月十一日),在抱着男嬰時經常背對鏡頭,由於被告早知攝錄機的存在,法官不排除被告刻意讓鏡頭無法拍攝其動作,並於該期間扭斷男嬰左腳。醫生為男嬰檢查後,發現其左手及左腳出現四處新舊不一的骨折傷痕,法官認為該些傷痕均由被告造成,只是一直未被發現。
被告曾因做家務及照顧男嬰不周而獲發警告信,最終更被解僱,法官肯定被告因此十分怨恨僱主,故遷怒於只有八個月大的男少主。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大學畢業,育有一名三歲女兒,被告因家境貧困,現仍欠下不少債務,希望獲得法庭輕判。

不能祈望獲仁慈對待

法官表示,家傭與僱主的關係應建基於信任,被告不止一次對男嬰施以毒手,顯然其行為並不是一時衝動所致。「被告對一名年幼無助的嬰兒做如斯殘酷的行為,實在令人震驚。被告因而不能祈望能獲得仁慈的對待。」法官認為三年半監禁刑期合適,在庭上不斷哭泣的被告,聽聞判決後更為激動。
任職護士的男嬰母親昨到庭聽判決。她表示,醫生診斷兒子已痊癒,惟仍須繼續覆診,而現時兒子雖已十六個月大,但仍未懂得叫「爸爸媽媽」,令她感到擔心。她指現聘用一名印傭照顧兒子,對她的表現感到滿意。
案情指,被告的工作表現令僱主不滿,今年三月一日獲通知將她解僱,並於一個月後終止合約。男嬰母親於案發當日返家,發現兒子流汗且不停哭泣,替他換尿片時,更發現兒子雙腳未能如平時般擺動,立即將他送院。醫生診斷後發現男嬰左腳及左手均有骨折,左腳的傷勢更似被人「扭毛巾咁扭斷」。
案件編號:DCCC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