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署長梁展文被審計署批評擔任屋宇署署長期間,多撥逾萬平方米土地給恒基興建西灣河豪宅嘉亨灣,除政府成立三人小組調查他有沒有越權外,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今日亦會研究是否就事件進行聆訊。消息稱,暫未見梁展文有收受利益問題,若事件只涉工作表現欠佳,就不構成違反紀律,也不能召開公務員紀律聆訊懲處,梁展文極可能保住他的逾千萬元退休金。 記者:謝穎詩、呂焯均
消息說,今次事件中屋宇署署長所批的額外樓面面積,是因為發展商需興建公共設施而由政府作出補償,在現行政策下,屋宇署署長是有權運用酌情權。例如滙豐銀行中環總行重建時,滙豐把地面改為行人通道,屋宇署也作補償,批准滙豐在上蓋補償五倍的樓面面積。
若屬判斷錯難懲處
至於梁運用酌情權是否得宜,是工作表現問題,若判斷出錯,不涉行為失當而違反公務員紀律,難以採用紀律聆訊方式懲處,扣減或取消其退休金。因此,從事三十九年公務員生涯,本月退休的梁展文,相信可保住他的千萬元退休金。
消息指,九十年代本港也曾發生類似事件,九八年審計署署長報告曾批評屋宇署署長運用酌情權,事件涉及金鐘的太古廣場,發展商興建上蓋酒店時,依例提出酒店以下三層地庫的商場可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於是酒店的房間總面積可大幅增加。當時政府採納審計署署長意見,規定日後同類事件應提交行政局審核,不過當年負責的屋宇署署長並無受到懲處。至於酒店以下三層地庫可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的政策也沒有改變。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認為,今次事件嚴重,就算只是個別事件,若最終涉及官員表現問題亦應召開公務員紀律聆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亦應就事件舉行聆訊,若屆時梁展文已退休,也會傳召他出席。
「私人公司炒幾輪啦」
昨日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不少聽眾要求若有官員犯錯,必須加以懲處。聽眾張先生說:「官員質素差,咁嘅質素,私人公司炒幾輪啦。」他又不滿每次公布審計署報告後,均無部門被懲罰。聽眾張小姐則認為,事件反映制度出現問題,「應該由獨立委員會調查……,鍾麗幗事件上,王永平(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好有問題,所以一定要監察政府,一定要普選。」彭先生則認為,政府明益大財團已見怪不怪,「鍾逸傑嗰單嘢搞成點?要信服香港政府?攞啲證據出嚟畀市民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