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告《東周刊》誹謗

黃偉告《東周刊》誹謗

【本報訊】內地出版社女編輯黃偉(圖)就今年八月《東周刊》指她為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情婦的報道,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星島新聞集團旗下的《東周刊》報道失實,內容涉及誹謗成份,要求法庭頒令不准《東周刊》再刊登有關報道,並作賠償。
原訴人黃偉,被告人分別為東周刊出版有限公司、總編輯蒙漢明和K2PrintingCompanyLimited。
入稟狀指,《東周刊》於今年八月十日刊登一篇名為「『中華歐亞基金』利誘做間諜 程翔遭情婦出賣」的報道,內容涉及誹謗成份,遂興訟要求法庭頒令禁制《東周刊》再刊登有關報道,並作賠償。
案件編號:HCA22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