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提交深圳市四屆人大第三次會議審議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守則(草案)》(簡稱《守則》),規定市人大代表出席代表大會或應邀列席常委會會議,應着西裝、繫領帶配長褲、皮鞋,女性可穿套裙;閉會期間參加正式活動時應着西裝(內配有領襯衫)或有領襯衫、T恤長褲、皮鞋,女性則可穿套裙。 《守則》共十七條,對嚴重違反守則者,規定「向選舉單位作書面檢查,必要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作通報」。深圳市有關人士解釋,着裝規定是為了讓代表展示健康、嚴肅形象。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