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區議員兼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黃國雄,涉嫌收受屋邨巴士公司董事三萬元賄款,以協助對方申請續牌,並涉與妻子誇大八個居民旅遊活動支出,導致沙田區議會發放多筆津貼,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辯方指廉政公署派卧底誘捕被告,向法庭申請卧底證人偷錄的對話錄音帶不能呈堂,並就其中一項控罪申請終止聆訊。
邨巴董事做卧底
被告黃國雄(四十八歲)及其妻廖雪梅(四十五歲),被控兩項代理人索取及收受利益,及十二項提供虛資料罪名,兩被告均否認控罪。
辯方資深大律師鄧樂勤指,該名屋邨巴士公司董事黃志民向廉署舉報後,成為廉署卧底,並多次在廉署指示下致電首被告,會面時向首被告談及犯罪內容,並進行偷錄,辯方認為這對首被告不公平,就首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要求法官不接納五盒錄音帶為呈堂證供,並就另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要求終止聆訊。
控方開案陳詞指,首被告為沙田區區議員,兼為馬鞍山錦英苑二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黃志民為南海巴士服務有限公司董事,涉案時在錦英苑營辦居民邨巴服務。
控方指要續領居民服務牌照,須得到業主立案法團同意及支持,涉案○四年二月至九月間,首被告向黃志民索取十萬元報酬,以助其續牌營運邨巴服務,並於九月二十三日收取其中三萬元報酬。
控方續指,兩名被告於○三年八月至○四年六月間,在八個居民旅遊活動中,誇大旅遊費及租用巴士開支逾三萬七千元,令法團及屋苑居民權益委員會支付有關款項,導致沙田區議會發放多筆津貼。
案件編號:DCCC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