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抗禽流感藥「特敏福」(Tamiflu)的生產商瑞士羅氏藥廠(RocheHolding),同意向該藥的發明者美國GileadScience支付6250萬美元(約4.88億港元),就有關生產和版權費的糾紛達成和解。
Gilead獲6250萬
根據協議,Gilead將不再承擔「特敏福」的部份生產成本;瑞士第2大藥廠羅氏將繼續向Gilead支付「特敏福」每年淨銷售額14%至22%作為版權費,至於今年的版權費將相當於羅氏全年「特敏福」銷售的18%至19%;同時,Gilead對羅氏將該藥的生產外判給第三者(例如非專利藥廠)以提高產量,將有更大的發言權。
由於多國對「特敏福」的需求殷切,該藥的銷售額估計逾10億美元,故Gilead希望增加該藥的銷售。該公司於1996年與羅氏簽約,讓羅氏獨家產銷該藥;但Gilead今年6月23日發出解約通知,聲稱羅氏「嚴重違約」。Gilead不滿羅氏未能有效推廣和生產足夠的「特敏福」,及未有全數支付版權費。
由於雙方達成和解,Gilead將有權在美國部份地區共同推廣「特敏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