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5月25日,四歲的英國男童MartinBrown被人殺害,兇手是十歲的MaryBell。
1968年7月31日,三歲的英國男童BrianHowe亦被人勒死,這次他的性器官還被人用剪刀傷害,兇手用刀片留下一個「M」字的記號,也是MaryBell幹的。
小孩子做甚麼,都是成年人教的,MaryBell應該是年紀最小的連環殺手,她如此狠心,如果不是未有成熟的邏輯,口供前後矛盾,那第三個男童受害者會出現。
對於受害人,她沒有表示遺憾,「他沒有媽媽的,反正沒有人會掛念他。」這種狠是怎樣來的,當然是大人教的。MaryBell母親少年時代是個虔誠教徒,但不知為何突然離開了家庭,遇人不淑,做了未婚媽媽,後來跟一個男人結了婚,但還是當妓女維生。
照紀錄,這母親在Mary幼兒時代常想殺死她,幾次藥物過量,都說是Mary自取服食,而據Mary的口供,她在五歲開始就被性虐待。
藥物過量?性虐待?居住在三教九流的環境?得不到母親的愛?
Mary二十三歲出獄,她也生了一個女兒,在那時開始,母愛令她的歉意變得強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