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律援助署被審計署揭發,共有二十七宗勝訴個案,法援署並無向敗訴一方追討律師費用,而法援署於上年度因無法收回的法律費用撇帳達六千二百六十萬元。 審計署又翻查法援署五十九宗撇帳個案中,法援署只就兩宗向法庭申請禁止離境令,以迫令債務人償還拖欠法律費用,顯示法援署並無全力追討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