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處控《蘋果》《忽周》

影視處控《蘋果》《忽周》

【本報訊】《蘋果日報》及《忽然1周》今年五月先後刊登兩篇文章,被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票控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沒按規定在封面或包裝上列明警告字眼。
公司代表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指控,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四日及明年一月四日再訊。
涉案兩篇文章分別刊登於今年五月六日出版第五一O期的《忽然1周》,及五月九日的《蘋果日報》G2版。
案件編號:ESS29451、294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