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能施以體罰,教師應如何處分學生?馬鞍山一間中學一名女教師看見三名女生屢次拒絕按校規束起長髮,前日當眾處罰她們做二十下「鴨仔跳」,惹來學生非議,指她們當時穿着校裙,做鴨仔跳恐會走光。
而該校校長亦不認同該教師的做法,有教育界人士指出,這會令學生感到難堪,亦無助他們改過。 記者:倪清江
事件在馬鞍山潮州會館中學發生,該校校長陳德恒昨稱,學校規定女生如頭髮及肩便要束起來,「垂咗一束頭髮落嚟,成個『貞子』(《午夜凶鈴》中的角色),有乜好?」
拒束起頭髮受處分
陳校長表示,涉及事件的三名女生前日早上本來有束起頭髮,但至中午時卻沒有束起來,被一名體育科女教師發現,由於三人非首次犯校規,遂處罰三人做二十下鴨仔跳,其中一人拒絕遵從,當時處分地點是校內公眾地方。
陳校長稱,按規定教師應扣減學生操行分數,不過有教師會自行酌情處理。他坦言該名教師的做法不恰當,故已着她多加留意。
公開侮辱招反效果
有知悉事件的學生不滿說,該教師在公開地方處罰女生做鴨仔跳,令她們有走光危險。投訴人又指過往曾有教師觸摸男女生敏感部位,以檢查他們有否攜帶香煙回校,並說曾有女生將打火機藏在胸圍內。陳校長否認教師會這樣做,並說自他三年前上任後,學生的操行已有改善。
教協會長張文光認為,教師處分學生應有敏感性,尤其處罰女生,他認為要求女生公開做鴨仔跳,會令她們感到難堪,不可接受。教育評議會副主席曹啟樂亦說,教師應對學生談道理才是正確方法,公開侮辱只會有反效果,「同學睇到,就未必會企喺老師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