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患有腫瘤的女投資顧問,租住村屋以靜養治病,卻遭業主指她欠租而被封屋,其後獲土地審裁處解封,惟業主失蹤未能開啓門鎖,她昨日遂入稟區域法院,指控業主企圖毀約,以不法手段扣押其屋內價值近百萬元的財物,包括亡父骨灰及家傳寶石等,要求法庭頒令取回。 記者:陳浩義、李志強
原訴人馬秀玲,答辯人鄭啟成,根據入稟狀指,原訴租住位於上水文閣村一單位,因業主及業主代理人(即答辯人)企圖毀約,並以不當及不法之行為,將原訴的財物扣押在租用的單位內。
具有碩士學歷的四十二歲馬秀玲昨受訪時表示,她於去年十月證實患有腫瘤,故暫停其投資顧問工作,並於本年一月初透過報章廣告,以月租三千二百元向鄭姓業主租住上述單位。
但入住兩個月後,她發覺樓上業主涉嫌盜用水電,將水電費轉嫁給她居住的單位。
被無辜封屋 內有百萬財物
馬續稱,她懷疑因租金偏低而遭誣告指控欠租,更遭對方向法院申請封屋令,她事後向民政署及區議員求助,並於本年八月獲土審處發出解封令,但她多次相約業主到單位開鎖,均不得要領,最近對方更失蹤,她惟有入稟法院要求頒令取回屋內物品。
入稟狀續稱,原訴除於本年八月五日,曾宣誓擁有的個人物品外,還有更多貴重及重要的私人財物需要取回,當中包括其亡父的骨灰、家傳寶石及兩箱屬於無價寶的父親遺物;五箱載有她多年來與親人的照片、親友電話及地址記錄;她的工作證明文件及個人證書、論文及講義筆記等。
原訴羅列的財物清單中,可估量價值的家居物品如電腦、冷氣機、洗衣機、床鋪等,總值共約九十六萬五千元。當中三十箱「專業字典」、「管理學」及「百科全書」等書籍,價值二十萬元,另有兩箱價值共十萬元的家傳書畫及畫具,及一盒載有約五萬元的鑽戒和金飾。
案件編號:DCCJ564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