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易案最後兩被告獲釋

生活易案最後兩被告獲釋

【本報訊】經營政府及個人服務網站「生活易」的和記黃埔屬下機構ESD,其高層職員涉嫌誇大市民使用網站進行電子交易一案,主審法官指控方證據不足,繼上周裁定四名被告串謀詐騙罪不成立後,餘下兩名被告昨日亦被裁定四項偽造及使用假文書罪不成立,六名被告並得堂費。

和黃集團表示歡迎

六名年介二十六至三十七歲被告,分別為ESDServicesLtd.營運總監馬宗傑、前市場部總經理林美欣及助理經理尹玉燕;另三名被告為EventEliteProductionandPromotionLtd.董事李駿文、公關經理李樹麟及會計主任黃穎雅;共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兩項偽造、兩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設備罪名。
法官簡仕勳早前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設備罪名不成立,當中四名被告獲釋。而法官昨在裁決時亦指,因控方證據未能證明餘下第三被告尹玉燕及第五被告李樹麟製造涉案虛假報價表,或知道而使用假報價單,故裁定兩人四項罪名不成立。和黃集團發言人稱,對裁決表示歡迎,結果亦是公司所預期。
控方指案發九九年一月至九月間,六名被告串謀向政府假稱曾有八十二個戶口在生活易網站,進行八萬一千三百四十一次電子交易,以圖騙取政府發放服務費。
案件編號:DCCC1336/04